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电话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20)

对2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对3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电话-第1张图片

第五条修改为:“公路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管理 、分级负责、保障畅通的原则 。 “省级、县道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养护,乡道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养护 ,村道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养护,专用公路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养护 。 ” 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路边沟外缘以外的区域。

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电话-第2张图片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青海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暂行条例》的议案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议报告,决定废止《青海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暂行条例》。

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青海省爱卫办疫情防控电话-第3张图片

同时 ,在享受婚假的过程中 ,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尽可能减少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便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条 职工结婚的 ,给予婚假。婚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婚假应当在结婚当日起计算一年内休完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青机构依照本省地方性法规 、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作出第二条所列行政处罚,应向青海省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具体承办备案工作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